10.3969/j.issn.1005-0078.2003.03.013
试论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
政府采购合同包括货物采购合同、服务采购合同和工程采购合同.就其性质而言,公共工程采购合同及由行政机关决定执行特定经济社会政策目标的货物采购合同、服务采购合同和其他工程采购合同为行政合同,其余为民事合同.从发展趋势看,作为民事合同的政府采购合同占较大比重,这并不意味着政府采购合同中行政合同种类可有可无,而是特定政府采购合同中公共利益优先的必然要求.
政府采购合同、性质、行政合同、民事合同
DF3(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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