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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5-0078.2003.03.010

自然垄断与政府规制

引用
自然垄断具有竞争无益性与无利性的双重特点,在传统经济体制的影响下,中国的自然垄断兼具行政垄断与市场垄断的双重特性,政府可对自然垄断领域中的市场主体秩序、交易秩序及服务质量标准进行规制,但同时又存在弊端.政府应当时常检讨其规制措施,以有效实现规制作用.

自然垄断、行政垄断、政府规制、改革

DF3(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5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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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研究

1005-0078

11-3110/D

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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