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3.03.009
简评1943年《中华民国违警罚法》
1943年违警罚法汲取了自清末违警罚章程而来的经验教训,同时亦注重采纳近代法学、警察学的先进成果和和东西各国的立法成例,堪称中国近代违警罚法的典范,但在诸多方面仍存在有悖法理精神与警政原理的内容;该法尽管因落伍于时代被正式废止,但其反映法学与警察学规律的内容足资在修订相关法规时借鉴.
警察权、违警罚、法治
DF34(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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