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3.02.014
日本《行政事件诉讼法》修改的动向
日本在修改<行政事件诉讼法>过程中,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美、法、德等国为借鉴,认真检讨其现行法权利保护机能的形式化,以全新的理念和思维,以权利保护为本位,放宽诉讼限制,使行政诉讼制度真正成为便于国民利用的制度.无疑,这对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诉讼类型、原告适格、行政不服裁判所
DF74(诉讼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8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