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3.02.009
我国《行政程序法》如何定位
我国未来的行政程序法在内容上应在规定程序问题的同时,规定一些必要的实体内容,在主要体现公法属性的同时,尽可能多地引入私法的理念、原则和制度,既应规范与约束行政主体,也应规范和调整行政相对人,既应规定外部行政程序,也应规定内部行政程序,最后还应规定目前一些无法可依的行政司法程序.在立法模式选择上,宜从我国实际出发,制定一部基本的而非包罗一切的行政程序法典.
行政程序法、立法、定位
DF3(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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