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3.02.008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及相应制度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宜确立公正、效率、公开等三项原则,并且原则的主要内容应体现在具体的程序制度中.公正原则包括回避、听证、案卷排他、职能分离、禁止单方接触等制度;效率原则包括时效、格式化、代理等制度;公开原则包括告知(说明理由)、阅卷、表明身份等制度.
基本原则、制度、公正原则、效率原则、公开原则
DF3(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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