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3.02.007
关于行政征用公共目的性的思考 --以土地征用为例
公共利益是行政征用制度的核心,但这一概念内涵的不确定性,使之难以合理判定.不同国家的理论与实践各具特色.我国宜借鉴国外经验,综合考量某一利益自身的性质、被征用财产的利用目的、利用后果及特别时期的特定需要等因素确定公共利益的实体内涵,并加强征用程序的民主性与公开性,以客观形式限定主观利益评价的形成.
行政征用、公共目的、公共利益
DF38(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4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