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3.02.006
公共采购强制招标法律制度研究
我国公共采购强制招标法律制度在招标的主体、对象和限额标准等方面既借鉴了国外的有关立法成果,又有所创新和发展;由<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共同建立公共采购强制招标法律制度的立法模式在实践中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弊端;两法合一是解决有关弊端的根本途径,但在目前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法律对策.
公共采购、政府采购、强制招标、研究
DF38(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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