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3.02.005
论行政处罚听证的启动程序
现行行政处罚法一方面将听证的适用范围作了较严格的限制,另一方面又将听证程序的启动权仅仅赋予受处罚人,这些限制严重地影响到听证制度功能的发挥,故有必要对之作进一步的完善.建议将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赋予违法行为的受害人,同时在无受害人或受害人不明的情况下,将听证程序规定为强制性程序,以祈在保护受处罚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护受其违法行为侵害的各方利益.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启动、利益考量、自愿听证、强制听证
DF31(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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