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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5-0078.2003.01.009

镇政府的送养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吗?

引用
宿豫县仰化镇人民政府将弃婴从收养人王某处改交李某收养的送养行为不具备行政行为的成立条件,不是行政行为,只是具有行政行为的某些类似特征的非行政行为.至于该送养行为是否是行政事实行为,并非本文需要讨论的问题.

行政行为、行政事实行为、行政权能

DF391(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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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研究

1005-0078

11-3110/D

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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