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2.04.014
韩国的行政审判法(上)--解说与全译
@@ 韩国于1984年12月15日废止了到那时为止一直适用的<诉愿法>,制定了<行政审判法>,作为与日本的行政不服审查法相当的法律,并于次年1985年开始施行.此后,这部法律经过数次修改,直至今日.在韩国,本法取得了所预期的成果,为韩国的民主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也许正因为这个原因,该法在日本也受到了人们的重视,比如总务厅委托(财)行政管理研究中心进行研究而组织的"事后救济制度调查研究委员会"②(委员长是东京大学小早川光郎教授),除了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法国、瑞典之外,还选择了韩国的行政审判法作为比较的对象,笔者亦在该委员会就韩国的行政审判法作过简单的报告.
韩国、行政审判、研究委员会、事后救济制度、研究中心、行政管理、日本、法律、东京大学、澳大利亚、总务厅、委员长、民主化、组织、英国、选择、瑞典、美国、废止、法国
DF03(法的理论(法学))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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