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2.02.016
试论行政公诉
@@ 通过借鉴刑事公诉制度并参照国外的立法实践,行政公诉应当定义为:为维护公共利益而由检察机关就行政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建立行政公诉的目的既非"借助社会的力量帮助司法权制衡行政权",亦非在于"保护弱者",而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虽然我国的行政法承认公共利益,但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不足以维护公共利益,因而有建立行政公诉制度的必要,从长远看,设立行政公诉制度也可为实行宪政制度做铺垫.
行政公诉制度、公共利益、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诉讼法、宪政制度、维护、立法实践、检察机关、保护弱者、行政权、行政法、司法权、法院
DF74(诉讼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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