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1.03.019
论我国税收优先制度的完善
@@ 文章认为,税收优先权是指税务行政机关向纳税义务人之财产提出请求时,所享有除法律规定之外而优先于其他权利的权利.税收优先权由以下三种权利构成:第一,当纳税义务人破产时,税收优先得到清偿的权利;第二,当纳税义务人财产存在多个担保物权时,税收担保权优先的权利;第三,当纳税义务人财产存在多个被强制执行权时,税收强制执行权优先的权利.
税收优先权、纳税义务人、权利构成、执行权、财产、行政机关、其他权利、法律规定、担保物权、破产时、担保权、税务、清偿
F8(财政、金融)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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