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62X.2018.05.024
公共阐释的新媒介表达
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在文化领域构建中国特色话语体系成为中国学术界必须承担的历史使命.学院派和民间知识界已经前所未有地达成了共识,即话语的他者化不利于中国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国内人文社科领域近年来频繁组织学术讨论,开始对自身的理论资源进行反思,以期构建本学科具有中国特色的新话语体系.然而如何真正摆脱他者话语的桎梏,创构出独特的话语概念和逻辑,进而形成自己的话语系统,至今还没有取得重大理论突破.值得注意的是,张江教授于2014年底提出的强制阐释论[1],对西方话语"强制阐释"中国经验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揭示,引发了学术界对自身理论资源合法性问题的大讨论.2017年,张江教授又提出了公共阐释论,提出阐释应具有公共性,试图"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阐释'理论"[2].从"强制阐释"到"公共阐释",张江教授先破后立,希望通过对"阐释"的思考来构建中国话语体系的理论旨趣.他认为,要建构中国话语体系,首先要扫清旧话语体系的弊端,夯实共同的话语基础,进而提出具有普遍性的话语概念.共同话语来自对于共同对象的阐释实践,因此公共阐释能够作为构建公共话语的基础.由此可见,张江教授提出的公共阐释论试图明确阐释的公共性,提倡生产并应用公共话语对文本进行合乎公共理性的阐释,对构建中国话语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张江、公共阐释论、强制阐释论、中国文论话语体系建构、文艺理论、文化自信、文明互鉴
I0(文学理论)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陕西网络文学的产业研究"2017J038;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陕西网络文学产业发展策略研究"2017Z03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点项目"网络文艺发展研究"16AA002;中国文艺评论西北大学基地项目
201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55-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