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62X.2017.05.013
论案件质量评估制度的功能预期与超负
目前我国所建立的案件质量评估制度,旨在以量化的方式对整体司法活动进行考核、汇总与引导,其涵盖当前技术水平、认知水平进步所带来的福利,目的是促使审判管理实现科学化、精细化和系统化的转型.但在现有条件下,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却无法实现设计者的主观意图,制度设计的失误与指标治理的困境阻碍了制度预期的"指挥棒"功能的发挥.实际上,案件质量评估制度根本就没有能力满足社会的此种功能需求,功能互惠结构中的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受到结构的宰制而失去了功能自主,反而产生出强化司法行政化的隐性功能.
中国司法改革、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制度功能预期、"指挥棒"功能、司法行政化
D926(中国法律)
吉林大学种子基金项目"基层法官审判风险规避行为研究"2015ZZ027;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项目"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司法权运行机制调查研究";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资助成果
2017-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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