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62X.2012.05.016
从“畏官”到“畏民”看“民愤”风险的化解——法文化视角的透视
当下中国各种群体性事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官民关系紧张,致使“民愤”堆积.因此,如何化解“民愤”风险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中国传统法文化中汲取“畏民”的理念并进行当代转换,实现从“民畏官”到“官畏民”的转换,是化解当下“民愤”风险的有效途径,也是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群体性事件、“畏官”、“畏民”、“民愤”风险、法文化
D909(法的理论(法学))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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