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1122.2008.06.011

网络新闻造假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引用
@@ 网络新闻有广义与狭义两种概念.广义的网络新闻,是指一切利用互联网发布的有传播价值的新信息.狭义的网络新闻特指互联网上新闻类的信息,具体而言,是指传受基于Internet的新闻信息,即它是任何传送者通过Internet发布或再发布,而任何接受者通过Internet视听、下载、交互或传播的新闻信息.因此,无论是广义的网络新闻概念,还是狭义的网络新闻概念,其核心均在于,该新信息必须通过互联网予以发布或传播,接受者可以通过互联网予以接受.另外,由于对新闻类信息造假与对广义的新信息造假会引起同样的法律责任,因此我们的探讨主要以广义的网络新闻概念为基础.

网络新闻、信息造假、新闻概念、互联网、新闻类、接受者、传播价值、广义与狭义、法律责任、种概念、再发布、下载、视听、利用、交互、基础、传送、传受

F83;G21

2008-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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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安全

1671-1122

31-1859/TN

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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