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22.2004.01.011
公安行政案件中的电子证据
@@ 公安部于2003年8月26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规定是公安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的重大举措,将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一起构成完整的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程序体系,在规定中根据公安行政执法实践中的客观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一些法律问题作出了重要的立法规定.其中第二十五条明确将"电子数据"规定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主要证据种类之一,为广大公安机关在执法实践中运用电子手段或电子载体进行调查取证奠定了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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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3(计算技术、计算机技术)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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