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背景下检察官独立办案司法化与检察一体行政化之间的冲突与解决机制
检察官独立办案司法化具有独立性、亲历性、被动性特点.检察一体行政化具有命令性、统一性、主动性特点.检察官独立办案与检察一体行政化之间的冲突表现为:检察官办案的独立性与检察权的统一行使之间的冲突、办案的亲历性要求与检察权命令化之间的冲突、办案的被动性要求与检察权的主动性要求之间的冲突.域外的实质司法化、强化检察官诉讼职权独立性、充分协商平衡三种模式对平衡我国检察官独立办案与检察一体行政化之间的冲突,有借鉴作用.我国应按照保障、限制、调和的思路,全面、平衡、充分完善检察制度.
检察官独立、检察一体、检察权司法化、检察权行政化、捕诉一体
D926(中国法律)
本文为2016年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难题破解”16SFB2029
2020-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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