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监察权行使对象之权利保障
国家监察权的合法行使与监察对象权利保障并不相悖.监察权行使对象的权利并不因受到监察委员会的调查而失去保障,同时,国家监察权的行使也应该避免对监察对象的权利造成侵害.对监察权行使对象的权利保障,必须重视宪法文本的权利保障价值与党纪、国法之中蕴含的权利保障制度的融合.要重塑宪法权利保障条款的内部规范价值、发挥其外部规范作用,建设体系性、开放性、监督性的监察法治系统,建设科学性、系统性的党内法规体系,以推动监察对象权利保障制度构建.
监察权、监察对象、权利保障
D922.1(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研究”17VHJ006
2019-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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