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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官亦当通过法律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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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监察官制度提上议程.监察委是专责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政治机关,而监察官与司法官之间的同质性构成其职业准入机制的法理基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监察官制度往往将法律专业知识作为监察官招录、选拔、考核等工作中的重要考察内容,或者要求通过各种法律资格考试,如直接从法律职业者中选任等.历史上,御史监察制度也非常注重监察官的选任标准、选任程序等,特别是隋唐之后科举制成为监察官最重要且最鲜明的职业准入机制.从我国现行法律资格考试制度的立法初衰以及规制范围而言,监察官亦当通过法律资格考试.

监察体制改革、监察官、法律资格考试

D922.114(中国法律)

2018年度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监察法视域下高校党员违纪案例定性量级警示教育研究:以江西、湖南高校为例”SZZX1814

2019-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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