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我国个人信息权的规范体系建构

引用
大数据时代的发展对个人信息安全带来了挑战,个人信息保护面临严峻形势.目前,我国个人信息权的保护仍处于分散立法阶段,现行立法存在立法层级低、缺乏系统性等缺陷.具体而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缺失,特别是立法规范不足;立法上缺乏对个人信息权的确认,实践中缺乏有效的个人信息权救济路径.为了加强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我国宜采用基本法与特别法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明确个人信息权的权利内容,并将个人信息权法定化为独立权利;完善个人信息权的救济路径,为权利救济提供完整的请求权基础.

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权、规范体系、救济路径

D923(中国法律)

2018-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91-9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学习论坛

1003-7608

41-1023/D

2018,(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