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立分治”:地方信访治理的层级差异及其解释——基于组织学视角的案例研究


案例研究表明,地方信访治理具有“并立分治”的层级差异特性.同一性质的信访问题,省(市)级政府注重科层制的治理,恪守治理的一般程序,倚重正式规则;县(乡)级政府则偏重治理的策略,讲究治理技术,凸显逆科层化的行为特性.它们之间的差异源于其政治要求处境的不同.同时,二者又“并立”于合法性资源的获取.前者的政治要求是获取政治信任的合法性资源,后者则需要获取治理绩效的合法性.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这种既“分层又并立”的治理格局虽然取得了明显的实效,但从长远看,其治理结构仍然具有非正式性和不确定性,并且存在一定的治理风险,故需要进行治理结构的优化与转型.
“并立分治”、信访治理、层级差异、组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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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2.8(国家行政管理)
本文为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加快江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研究”14SH0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健全地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研究”13YJA840029和江西省教育厅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村委会选举、农民上访与村务腐败关系研究”JD1350的阶段性成果
2016-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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