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机遇、体制困境与立法完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工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战略发展机遇,同时工会工作也面临着从政治性团体向社会法人团体转型的体制困境.面对工会体制改革的制度瓶颈,须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完善立法:一方面淡化工会政治团体的功能,回归工会作为“第三部门”参与社会治理的社团法人地位;另一方面地方立法要赋予基层工会更多的资源和手段,提升工会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能力.
工会组织、治理创新、立法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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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12.6(工人运动与组织)
本文为涂永珍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功能研究”12B22059的阶段性成果
2015-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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