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然孳息概念的辩疑
罗马法中“加工孳息”并非指“加以人工而获得的孳息”,而是天然孳息的下位概念,旨在解决孳息是否归属善意自主占有人的问题;“天然孳息须依物之用法产生”在德国民法用于调节用益权人和所有人的利益关系,对天然孳息进行界定时不宜强调该规定;天然孳息,与原物之间具有“生长”或“组成部分”的关系;天然孳息分离时应无损于原物形态,理应包含无机物;天然孳息产生于分离之时,分离前仅存在孳息成分,但交易观念上存在分离的特例.
天然孳息、原物、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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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中国法律)
2014-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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