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08.2007.05.018
中外行政立法制度之比较
在西方国家,行政立法是在经历了长期议会民主的黄金时期后才发展起来的,经历了先由议会立法再到政府委任立法的发展过程.没有议会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不能制定调整外部关系的法规,而只能制定调整内部关系的行政规则.我国的相关理论和立法并不是根据内部、外部关系界定行政立法的权限来源,从而导致法律与行政法规之间、法规与规章之间,以及行政法规、规章与行政机关发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之间缺乏明确的界限.
法规命令、授权立法、行政规则、职权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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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法学各部门)
2007-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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