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08.2007.03.016
《黄帝四经》"过极失当"的得当论
在<黄帝四经>的研究里,"当"的概念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先秦,"当"作为一个道德范畴,<四经>是最早的样态之一.它首先强调"天当",显示的是天道自然的特色;在"当"的具体演绎里,描绘了一条从"当罪"即国家之间征伐的适宜度,再到国家之内的君臣关系的"当",最后到每个人所不得不直视的获取和给予等利益分配上的"当",显示的是一个从大到小、从宏观到微观的进程方向.人自己的"当"必须以天道自然为依归,尤其应该重视的是其中的功利思想,在利益与灾害之间的平衡上面,偏向利益的考虑.没有利益而有危害的行为就不是"当".
黄帝四经、道家、当、合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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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3(先秦哲学(~前220年))
2007-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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