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511.2005.04.005
论法律的确定性
二十世纪以来,西方法学基本上被法的确定性和自主性两个问题所占据.由此产生了众多的流派和纷繁的学说.关于法律确定性的争论实际上根源于法律思维的定位,在法律现象越来越复杂的今天,我们必须以辩证思维的方法把握这一问题.在这一方面,哈特的"开放结构"语言理论为我们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法律的确定性、形式主义、辩证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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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法的理论(法学))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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