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等级保护设计检察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体系
在实际工作中,常出现外部人员进驻检察院使用网络和计算机设备的情形,黑客、恶意用户等通过检察院链接的Internet进入网络系统,窃取敏感信息、破坏系统数据、设置恶意代码等,使我国的检察信息网络体系存在安全威胁和漏洞,必须要在严加防范之余,切实重视网络系统的安全建设.从网络安全的需求分析来看,网络系统的安全建设通常包括许多方面,如物理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安全管理等.按照信息等级保护要求,需对检察信息系统按不同的安全领域放置不同的应用系统.而一个安全系统的安全等级,又是按照木桶原理来实现的.根据检察信息系统各级内部网络结构、广域网结构和应用业务系统的特点,本文主要从网络系统安全、应用系统安全、物理安全、安全管理四个方面进行安全设计.
保护设计、检察院、信息系统网络、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安全建设、安全管理、信息网络体系、业务系统、需求分析、信息等级、系统数据、网络结构、数据安全、木桶原理、敏感信息、恶意用户、恶意代码
TP3;TN9
2013-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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