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纵横谈”
@@ 首先,说一说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实施格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将近一年,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阳光透明政府的有力举措和有效途径,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各地、各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为民服务意识更牢固了、权力运行更规范了、便民措施更丰富了、民众知情权益更广泛了.就上海而言,自2004年1月发布<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四年多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7万条.仅2008年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万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8.5%;当年各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388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达14953条;接受市民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300万人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关、责任政府、有效途径、信息目录、透明政府、实施过程、申请、上海市、权力运行、服务政府、服务意识、法治政府、便民措施、咨询、阳光、市民、权益
D91;TP3
2009-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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