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时代学位论文的知识产权归属
作为承载知识和科研创新的载体,学位论文需要"公开发表"是由其公共属性决定的.但必须明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表"仅仅指纸质版学位论文在学位授予单位的图书馆等特定场所公开,并不包括学位论文在公开网络上传播.进入数字化时代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允许学位授予单位以数字化形式将学位论文保存在图书馆,但仅对本馆内的读者开放,图书馆以外的人群无权在开放网络中获得数字化的学位论文.学位授予单位与学位论文作者之间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学位论文不是委托作品和职务作品,因此,学位授予单位不享有学位论文的知识产权.
学位论文、知识产权、公开发表、网络传播、数字化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规范法学话语体系构造研究"16BFX024
2018-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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