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295.2012.03.017
读报评报五则
一、报道案情要客观全面,防止题文不符2011年12月15日新京报的两条法警新闻,因为题文不符而引起笔者的注意,即A12版消息《怕孙辈被虐待老翁砍亲戚》和A20版的消息《涉案巨款被盗村官不敢报案》.第一条消息报道的是一起关涉两条命案的刑事案件,而标题根本无法让人感觉到案件的重大.文中描述69岁的杀人犯王奇“持尖刀刺扎”自己的堂叔侄和侄媳致死,但是标题却是“砍亲戚”,这个“砍”字描述的动作与“扎”字显然不同,如此简单的用词出现差错,很不应该.几年前该报报道通州一起杀人案时,也是把“扎”人致死,在标题上描述为“砍”人.看来,“砍”字和“扎”字的涵义,需要特别向版面编辑指出这种惯性的理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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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K25
2012-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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