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为什么难以成为制度——近代中国新闻出版领域“阴私”立法的论争与失败
从伦理观念上看,中国新闻活动在19世纪晚期已将“指摘阴私”等行为视为不道德做法,并在报人群体内部形成集体性认同.20世纪上半叶,“阴私”问题数次被纳入新闻出版法规的治理范围,其立法规范与新闻人的伦理观念颇为一致.然而,每一次“阴私”立法的尝试都引发了报界的广泛论争或集体抗议,结局归于失败.研究认为,国家层面的立法行为,促使新闻人首先将“阴私”问题置于“政界”与“报界”的冲突中来看待,报界抗议的原因,在于警惕政界的舆论压制并争取言论自由.最终,“阴私”问题停留在报界内部,并以行业伦理要求加以规避,未构成法律制度.“阴私”立法的近代争议,牵涉的是以报刊为代表的公共空间与私人领域之间的边界问题,该问题在当代被进一步放大.近代经验能够为当代讨论提供省思,它提醒我们将隐私、名誉等涉及公共空间与私人领域关系的传播议题放置在多元主体的利益冲突而不是单一主体的权利保障中加以制度性审视.
新闻伦理、近代报界、“阴私”立法、多元冲突
G210(新闻学、新闻事业)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CXW009
2020-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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