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如何判定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基于“服务器标准”和“用户感知标准”的比较

引用
“服务器标准”和“用户感知标准”是判定网络服务商是否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两种标准.“服务器标准”的含义为如果行为人将信息上传到公开服务器,使公众在选定时间、地点可以查看,则属于“信息提供”,构成直接侵权行为.如果提供传输、存储、链接、定位等服务的,则属于“技术支持”,仅承担帮助、教唆等间接侵权责任.“用户感知标准”在客观上可反映为“实质呈现标准”和“链接不替代标准”,即信息直接向用户呈现,传播的实际效果替代了原始提供者即构成侵权.经比较,传统的“服务器标准”已经出现落后产业实践的趋势.“用户感知标准”能应对技术变化、降低维权成本和优化利益分配格局,已存在国内外制度及案例基础,可用于修正僵化的“服务器标准”.司法中,有必要明晰“用户感知标准”的举证规则效力,以司法解释确立“用户感知标准”的地位.此外,未来有必要改革传播权制度以解决技术主义立法路径之弊端.

网络服务商、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判定标准、服务器标准、用户感知标准

G206(信息与传播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西南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项目

2018-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2-47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新闻界

1007-2438

51-1046/G2

2018,(11)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