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理想”和“技术”哪个更让新闻业负责任?——兼论中国新闻实践中对美国“社会责任论”的批判借鉴

引用
本文回顾了约翰·C·尼罗(John C.Nerone)等学者对长期占领全球新闻业话语制高点的美国“社会责任论”的评判,他们认为“社会责任论”并没有给新闻业真正带来好转,而媒介新技术才让公众的声音真正可以更为广泛的传播.本文梳理了“社会责任论”产生的历史语境与失败的根本原因.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中国的传媒业管理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借鉴:首先,当下中国在自媒体成为新闻及意见流传播的重要渠道的情况下,传媒业管理一定要明确责任主体,具有提倡负责任地言论表达的具体措施,否则只会出现无序化、恶俗化的状况.其次,在传媒业的改革中,对资本的“恶”应有充分的警醒.当下社交媒体追求“十万加”、“算法”控制下追求点击率,也使得很多新闻出现反社会责任的现象.对此,我国的传媒业的改革应充分重视资本在传媒业中的运作逻辑,并实施有效监督.再次,充分尊重技术逻辑下的人类进步.技术是凝结工程师意识形态的作品,在创新扩散的过程中由于其具备的严谨的自洽逻辑和独立的运作和语言体系,而使社会产生了客观和中立的认知.因此,我们也可以打开另一条思路,对社会责任的倡导和规范,一方面是靠理想、制度等人为的措施,而另一条路径则是从技术的逻辑出发.在技术的逻辑下带来的演变是无声的强制性,可以抛弃利益纠葛而实现彻底变革,它比单纯的“理想”更加有力,更能抛开因利益、文化、观念等额外因素而产生的争辩.

社会责任论、新媒介技术、理想

G210(新闻学、新闻事业)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5BXW072

2018-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28-3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新闻界

1007-2438

51-1046/G2

2018,(9)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