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规制的权利再平衡——基于《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分析
平衡作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三方的利益是著作权法重要的立法原则.为了应对媒介技术冲击,适应版权经济发展,我国对著作权法做出第三次修订.这次修订对利益的再分配做出规定,通过从创作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三个利益主体对比法律条文,探究我国版权保护规制变化,探讨其如何适应新技术和新市场环境变革,从而实现各个主体利益的再平衡.
著作权法修订、版权保护规制、变迁、制衡、权利
G231(出版事业)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闻传播业历史与现状研究”17JZD042
2018-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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