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460.2007.02.009
谁的"公共领域"?——概念运用的困惑与修正
本文主要探讨公共领域概念用于分析中国社会的可行性问题.文章首先分析在中国问题上适用公共领域概念的最主要困难:即中国历史和现实中都没有出现公共领域得以产生的特定社会条件.接着,文章分析了使用公共领域概念的几种变通途径,即对公共领域概念所进行的"价值中立论"、"类型学"、"空间规模层次论"、"功能层次论"等四种修正.最后,文章提出,用于分析中国社会的公共领域概念,应着重强调它在实践领域中的表现形式与基本功能.
公共领域、概念适用、概念修正、中国研究
G206;D03(信息与传播理论)
同济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0700141003;同济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0700219084
2007-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