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共表达权的法定性与边界 ——评《网络公共性表达法治问题研究》
作为拟态的公共空间, 即第二社会的互联网,公众聚合就公共议题发表公共意见,形成极具规模的公意或众意. 经过多年的互联网实践和观点辩争,政学两界在互联网的治理上渐成共识, 即遵循法治原则,实行有限自由,在限制与自由之间依法确定权界. 陈堂发所著的 《网络公共性表达法治问题研究》(2017年12月由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 以网络公共表达的法治权界为研究主题,对一些同类话题研究成果中未予深入或细化讨论的予以阐述,体现出法治思维下的应然性规则的设计与论证的思辨性价值.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与表达权的法律边界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课题15ZDB144
2019-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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