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286.2015.04.009
数字时代艺术创作主体重构探究
在艺术创作的实践过程中,主体是从事艺术创作的发起者,在创作中表现出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在数字时代,艺术创作主体已不再单纯是发起者,创作主体本身就产生分裂和沦陷,被机器喧宾夺主,被受众反客为主,主体的意义被重构。
数字时代、艺术创作、主体、重构
H31;G05
2015-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5-38
10.3969/j.issn.1003-1286.2015.04.009
数字时代、艺术创作、主体、重构
H31;G05
2015-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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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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