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286.2005.06.002
对媒体的容忍是社会进步的标尺--《中国改革》胜诉的现实意义
@@ 2004年10月12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作出判决:<中国改革>杂志的两篇报道--<两种改制两重天>、<谁在分"肥">没有构成侵权,驳回原告广州华侨房屋开发公司关于<中国改革>名誉侵权的诉讼请求.长达一年多的诉讼,考验着媒体的道德与责任、社会的正义与良知、司法的公正与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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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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