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1-9790.2021.04.022

对公法人民事执行名义的类型化研究

引用
公法人公共管理职能正常行使所代表的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与民事执行中债权人私权实现的冲突,是构建对公法人民事执行程序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基于公益重于私益的价值考量,对公法人民事执行名义亦应当以此价值目标进行构建.立足于民事执行名义的一般分类逻辑,应当明确,对公法人民事执行名义仅限于金钱债权请求权的执行名义.此外,基于对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尊重和保护,实现担保物权的执行名义应当不属于对公法人民事执行名义之范畴;保全执行的执行名义由于其与民事执行名义在功能上的同质性,应当被纳入对公法人民事执行名义之范畴,以实现两者制度功能的最大化.

公法人、执行名义、金钱债权请求权、实现担保物权、保全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治理体系下民事执行现代化研究"项目号:20&ZD195

2021-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74-18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学海

1001-9790

32-1308/C

2021,(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