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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9790.2020.06.014

早期法家由儒入法的学理进路论析

引用
一般认为,早期法家思想与儒家思想有一定联系.但问题在于,儒法学理逻辑根本上是对立的:儒家强调道德居先,以"礼"治国,注重主观服从动机的柔性统治;而法家强调功利优先,以"法""术"治国,注重客观力量"势"之下的刚性统治.那么,是什么力量、按照什么逻辑推动了儒家向法家的转化?其中经历了怎样的学理变异和过渡?这就需要从儒家与法家基于道德与功利孰为居先的伦理论证分野,以及儒法内部是否同时承认义利的两分来进行分析.早期法家思想强调功利居先、兼顾道德的范式,这实际上与儒家事功思想强调道德居先、承认功利的范式具有学理承继性.这体现在早期法家并未凸显后期法家的概念体系、对儒家文本的重新诠释、强调将道德视为实现功利的工具,以及吴起、李悝等人的儒家渊源等诸多方面.逻辑上看,从人之"善"的伦理论证,到社会之"善治"的政治论证,早期法家体现了"利先义从""'霸'主'王'辅"的过渡性特点.具体而言,就是在伦理层面强调功利对道德与政治的决定地位,同时又重视道德对功利的工具性作用.在政治层面,首先将权威重心转移至客观的普遍服从,以客观的政治利益吸收主观认同;其次将统治规范由儒家"礼"治转为"法"主"礼"辅;对于政治人的理解,由道德居先变为才能居先、兼用德行.延伸至经济政策,将公有制的全面管理转为私田基础之上的"平粜"调控.早期法家的这些"中继性"特点,对于理解儒家正统思想、儒家事功思想、早期法家思想与后期法家思想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揭示先秦儒法学脉的演进,理解先秦思想对中国古代政治的影响,都有深刻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孔门事功思想、吴起、李悝、功利思想

2021-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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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9790

32-1308/C

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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