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790.2015.06.005
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的检查细节与监管成效
食品监管体制调整为一元化并未产生预期效果,中外食品安全监管的实效差异根源在于食品安全检查的细节设置.政府负责制引发食品监管的独立性危机.社会力量参与较少,经费投入不足,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对问题食品主要源头的黑窝点整治乏力.对食品不法行为惩处力度小、随意性大,缺乏威慑力.借鉴国际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查制度,依靠社会组织,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整治食品供应端口.吸纳美国最佳惩处额计算公式,实现食品不法行为惩处额的精细化、规范化.
食品安全、安全检查、安全风险、检查标准
TS2;F20
2015-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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