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790.2011.05.023
论人的尊严与死亡权
人的尊严是一项古老价值,历史上的思想家对人的尊严理论的分歧在于它是内生的还是获得的.尽管这种争论至今未有定论,但二战后的法律文件将人的尊严地位提升到人权基础的高度.就临终病人的死亡权而言,康德“基于道德自主的人的尊严”之哲学智慧受到挑战.人的尊严之现代意蕴主张以“尊重人”替代“尊重选择”而成为首要原则.人的尊严是病人自主的基础.死亡权的尊严内涵是作为选择的尊严和作为关系的尊严之有效结合.
人的尊严、死亡权、自主、尊重
D90;R-0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法理学研究》08BFX005;"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Jiangsu Planned Projects for Postdoctoral Research Funds《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实施机制研究》1001067C;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权保障视域下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实施机制研究》2011SJB20008
2012-0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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