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790.2009.03.029
国际惯例若干基本理论问题探讨
在我国,法院和仲裁庭对国际惯例的适用日趋开放.不过,国际惯例的内涵和外延难以把握.国际惯例具有实践性、普遍性、主观性、制裁力等多方面特征,这些特征反过来相互配合,构成了国际惯例的识别标准.国际惯例性质上不是国家的法律,但不能因此否定其在诉讼和商事仲裁中具有可适用性,而可适用性根据主要在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国际惯例、特征性质、可适用性
D92;D91
2009-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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