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艳春:委托代理模式助推政府转换职能
社会组织的委托代理模式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需求.社会组织通过为政府提供服务,或代理执行政府某些职能,满足政府与社会的需求,达到解决社会问题的目的.此类组织的服务对象是政府部门,主要资金来自于政府购买服务,如恩派(NPI)公益组织发展中心、社区参与行动服务中心(北京灿雨石信息咨询中心)以及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都属于这一类型.
代理模式、政府转变职能、社会组织、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咨询中心、政府与社会、科技实业家、政府部门、提供服务、社会问题、公益组织、服务中心、服务对象、发展中心、北京、资金、协会、社区、民营
G25;TP3
2013-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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