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596.2010.08.006
刍议科技社团的法人类型与产权制度——"互益-公益法人"论
@@ 一、引论
科技社团是社会团体法人,这是公认的结论,进一步分析,法人作为法律拟制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权,这样就引出思考:科技社团法人制度是否具有特征性?谁适合做科技社团资产的产权人?如何实现社团资产的保值增值?这就是科技社团法人制度及其产权行使问题.这个命题攸关根本,类比来说,近三十年关于国企改革的争议绵延不绝,归根到底就是法人制度的再界定和产权行使规则的不断调整[1].
刍议、科技社团、法人类型、产权制度、法人制度、社会团体法人、资产、行使规则、国企改革、法律拟制、保值增值、再界定、产权人、财产权、争议、引论、问题、特征、命题、类比
D92;DF6
2010-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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