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服务成本的两寡头B2B电子中介差异化定价决策行为
B2B电子中介可基于其在服务卖方企业过程中产生的不同成本,对卖方企业实施差异化定价以提高利润,但这一差异化定价决策行为还受到行业中其他竞争者的影响.因此,通过考虑卖方企业服务成本的差异,构建一个两阶段、两寡头垄断的B2B电子中介差异化定价决策模型,探讨竞争环境下服务成本高低不同的卖方企业对B2B电子中介定价和利润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B2B电子中介针对高服务成本卖方企业采取的定价高于低服务成本卖方企业.这一差异化定价下,当行业中高服务成本卖方企业的数量低于低服务成本卖方企业时,增加高服务成本卖方企业的数量更有利于B2B电子中介从自身或者竞争对手中获得更多的利润.因此,高服务成本卖方企业值得保留,且保留条件是高低服务成本差异足够高以及高服务成本卖方企业所占比足够低.
差异化定价、服务成本、B2B电子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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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13(国内贸易经济)
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15YJC630140;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资助项目15KJB120005;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7TQC006
2018-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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