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138.2023.03.012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本位"的制度回归
在合作制的根本要求及农村地区内源性发展的现实需要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农民社员"为根本宗旨,该宗旨决定了合作社的制度构建应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社员权益,以农民社员为本位.但目前,农民社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正面临农治虚化、农享偏离、农育不足的现实困境.从立法层面看,加强对附加表决权授予及行使的规制、强调基本分配原则并规定相应法律责任、明确社员受教育与培训权并保障经费来源是破解上述困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回归农民本位的有效之法.
乡村振兴、农民本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合作制
D912.4(法学各部门)
2023-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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