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138.2021.04.010
治理型监管: 中国市场监管改革的新向标
市场监管是现代国家政府的基本职能,是优化资源配置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制度基础.相对于传统的市场监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监管改革在监管理念、监管体制、监管机制等方面出现显著变化.传统的监管一元论主张政府作为唯一监管主体独占监管权,现代的监管多元论则主张政府和非政府的市场、社会主体共同分享监管权并可以进行合作监管,现代市场体系的进化和分化为治理型监管理论的提出提供了必然.融合治理理论基础的"治理型监管"的内涵可以总结为融合人本价值和结果导向、主张多元治理主体开放合作、实施多样化和差异性互动监管策略的市场监管范式.从未来的监管实践出发,"治理型监管"必须坚持政治领导、法治保障、智治支撑、共治赋能的路径.
治理型监管、市场监管改革、国家治理现代化、政府监管
D63(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BGL244
2021-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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